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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学术月暨“经世论坛”2022年第4讲(总第10讲)
2022-10-28 19:07   学院办公室   (点击: )

10月27日晚上七点半,由科研处主办,商学院、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、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承办的伏羲大讲坛第83讲、商学院“经世论坛”2022年第4讲(总第10讲)邀请到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、博士生导师方新军教授做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》的学术报告。报告会设教师会议室、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会议室、秦州区人民检察院会议室、学生代表会议室、线上腾讯会议室5个分会场。商学院师生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、区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共计300余人聆听本次学术报告。




方教授围绕报告主题,用数据展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裁判的现状,梳理总结了存在的问题;从补充法源、建构开放体系、规范解释、漏洞填补四个层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《民法典》的解释意义;基于有规范性法律文件、无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两种情形,结合大量现实案例,详细介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具体方法。

方教授的报告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方向性,视角新颖,信息量大,讲解透彻,通俗易懂,既有理论高度,又非常接地气,富有实践性,指引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,开阔了与会者的学术视野。

方新军教授简介:

方新军,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、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理事,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破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、江苏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。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“城镇化研究中心”副主任,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、苏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,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。英国牛津大学、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访问学者。

获评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、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、江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、苏州大学杰出人才特聘教授。中国法学会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。苏州市委法律顾问。

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。在权威刊物《法学研究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,出版专著三部,学术作品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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